隨著疫情的逐漸好轉,鄭州將發(fā)放4億消費券引網友熱議,很多省份的小伙伴們都變成了檸檬精,4月3日十點鎖定支付寶,鄭州小伙伴們趕緊去搶消費券,真的很劃算!下面,我們來看看鄭州4億消費券使用攻略,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。
定向鼓勵本地消費者,扶持鄭州商家,拉動線下消費。第一期消費券將于4月3日上午10點整準時發(fā)放,共發(fā)放100萬份價值為50元(28減5元2張、38減10元2張、78減20元1張)的消費券包,總額5000萬元。所有在鄭人員都可通過支付寶搜索“鄭州”進行領取,或通過鄭好辦app跳轉至支付寶app進行領取。領券后,消費者可在鄭州線下支付時通過支付寶直接抵扣現(xiàn)金使用。
1、第一期消費券將于4月3日上午10點整準時發(fā)放 ,共發(fā)放消費券100萬份,總額5000萬元。
2、第一期消費券以電子消費券形式發(fā)放,所有在鄭人員(包括來鄭人員)均可申領。用戶可通過鄭好辦APP或支付寶APP的首頁活動專區(qū)進行領取,每人限領一份(一份包含5張消費券,即一個消費券卡包,卡包價值50元,包含2張5元,2張10元,1張20元)。
3、第一期消費券限在我市線下實體店使用。已領到消費券的用戶,可通過手機支付寶APP,在開通支付寶支付功能的線下實體店結賬使用。購物滿28元可使用5元消費券,滿38元可使用10元消費券,滿78元可使用20元消費券。
第一期消費券使用有效期截至4月15日。同一用戶在同一商戶每天最多可使用2張消費券,每筆消費限用1張。消費券過期未使用的,予以收回。商家如有消費券適用疑問,可與支付寶聯(lián)系(電話:95188-1)。
這個可以有??!拉動消費,直接!應該很劃算。
除低保特困戶之外,也可以考慮加點杠桿,就像商場的促銷券那樣,按照比例,消費券加上自費=成功消費。
不管怎么說,這種做法對民生領域的發(fā)展還是有力的,支持!這種做法可以復制推廣?。?/p>
前面有杭州消費券,拉動消費金額達15倍這個樣板。各地都會陸續(xù)采取這樣的引導消費措施。出口今年是沒多大戲了,投資頂半邊天,消費也得跟上。如此下去,今年國內經濟還是不會太悲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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